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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的“六不”规矩

时间:2025年12月05日 10:46 来源:共产党员 阅读:18 评论:(0) 收藏本文

西柏坡纪念馆内,有这样一块展板,上面写着“根据毛泽东的提议,全会作出六条规定:一、不做寿;二、不送礼;三、少敬酒;四、少拍掌;五、不以人名作地名;六、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。”这是当年对中国共产党人定下的规矩。

据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杨尚昆回忆,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会场最初悬挂的是马克思、恩格斯、列宁、斯大林和毛泽东、朱德的画像。1949年3月5日那天,毛泽东一进会场便提出批评:“开会不要挂我们的画像,这样不好,应该挂马恩列斯的照片。”于是,第二天就只挂了四位国际伟人的像。可大家议论纷纷,说法不一,又将毛泽东和朱德的画像挂在两旁,结果再次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。

在七届二中全会上,毛泽东向全党发出警告:因为胜利,党内的骄傲情绪,以功臣自居的情绪,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,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,可能生长。他特别强调: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,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,工作更伟大,更艰苦。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,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、谨慎、不骄、不躁的作风,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。毛泽东给各级领导及党员领导干部,同时也是给他自己,定下了六条规定:一、不做寿;二、不送礼;三、少敬酒;四、少拍掌;五、不以人名作地名;六、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。

“不做寿”其实是毛泽东一贯倡导并一贯身体力行的。1943年3月20日,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,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、中央书记处主席,对书记处会议所讨论的问题有最后决定权。这一年,毛泽东迎来五十大寿。鉴于毛泽东对中国革命作出的巨大贡献和中国的文化传统,党内一些同志酝酿为他祝寿。时任中宣部代理部长何凯丰提出要为毛泽东庆祝五十寿辰。4月22日,毛泽东复信何凯丰,明确指出:生日决定不做。做生日的太多了,会生出不良影响。

1953年8月,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,毛泽东又一次强调了这些规定。他说:“七届二中全会有几条规定没有写在决议里面。一曰不做寿。做寿不会使人长寿,主要是要把工作做好。二曰不送礼。至少党内不要送。三曰少敬酒。一定场合可以。四曰少拍掌。不要禁止,出于群众热情,也不泼冷水。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。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。这是学生和先生的关系,应当如此。遵守这些规定,就是谦虚态度。”

这些规矩虽然没有写进会议决议,但经毛泽东和党中央的大力提倡和坚持,已经成为共产党人日常的行为准则。



来源|共产党员
终审|桂国碧
编审|屠   剑   
编辑|严维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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