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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工作八必须、八严禁

时间:2025年05月30日 17:01 来源:安全保密 阅读:42 评论:(0) 收藏本文

     保密工作八必须

     定密管理必须要严格,要坚持最小化、精准化原则,做到权责明确、依据充分、程序规范、及时准确。

     知密范围必须要严控,确定知悉范围应当坚持最小化,把知悉范围尽量限定在最小,并最终限定到具体人员,确保国家秘密切实可管可控。

     保管秘密必须要可靠,要专人负责,专册登记,专柜加锁存放。

     复制秘密必须要审核,复制品视同正式涉密文件管理。

     摘密引密必须要定密,未经制发单位同意,不得引用、摘录和汇编涉密文件,摘引件要按照原件的密级、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。

     密件制发必须要严格,要在保密室统一进行,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,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。分发时要包装密封、专人签收,严格履行登记手续。

     秘密销毁必须要规范,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,登记造册,交由属地保密部门统一集中销毁,个人均不可自行、随意销毁。

     信息公开必须要审查,要遵循“谁发布、谁审查、谁负责”原则,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的信息一律不得擅自公开。

     保密工作八严禁

     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、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、处理国家秘密信息。

     严禁违规遮盖密级标志、扫描或手机翻拍涉密文件,发至微信工作群或一对一发送。

     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位、涉密会议活动场所,并使用手机进行录音、录像等行为。

     严禁使用手机应用、微信小程序等,对涉密文件、涉密会议活动进行拍照、录音、录像或图文语音识别。

     严禁通过互联网邮箱、即时聊天工具(微信、QQ、钉钉等)方式传输涉密文件、不予公开的文件、领导指示批示、工作部署安排等内容,不得使用手机发送、存储、处理包括语音、文字、图像等各种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。

     严禁在传批、传阅、传达涉密文件时,未经批准随意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,要严格按照知悉范围阅读、使用涉密文件、资料。

     严禁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、涉密存储设备赠送、出售、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。

     严禁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、传真机、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。



来源|安全保密
终审|桂国碧
编审|屠   剑   曹荣权
编辑|严维丽   胡晶晶    肖璐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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